苏州调查取证:订婚纠纷如何处理
一、订婚纠纷如何处理
订婚纠纷的处理方式:
第一,如果当事人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婚约,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即人民法院不受理人身纠纷;
第二,财产纠纷可协议解决;
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应判决收缴国库。
第四,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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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丈夫婚前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原则上,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成夫妻共同财
产:(1)赠与
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产再要回来。如果是房屋、汽车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2)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约定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但在婚前约定的话,双方的约定到结婚的时候才能生效;如果约定之后双方后来没有结婚,则约定不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后财产如何理解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
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婚后获得的下列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一方继承遗产获得的财产,但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夫妻一方继承该遗产。
三、一方受赠与获得的财产,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
六、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七、一方的人身保险金。其他的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及实行公费医疗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
八、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九、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
十、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
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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